凤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
[ 来源: | 作者:本站 | 浏览:1335次 ] |
为有效解决凤县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不足的问题,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发展,参照《宝鸡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面试、体能素质测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聘。 招聘程序: 1、报名(主要进行资格审查)。 2、体能测试(成绩占比70%)。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 3、面试(通过面试提问,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占比:30%)。 4、体检: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报告单(表)。 5、确定录用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政治审查(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 7、公示结果(由凤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共同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公布)。 8、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一周后,集中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经试用一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1.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只限男性。 2. 要求应聘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无纹身、传染病等既往病史。 3、年龄在18-25周岁(部队退役人员,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士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 四、用工形式 按照《宝鸡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到凤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招聘录用人员一律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待遇 1.试用期为一个月,签订合同后每月享受8天轮休假。 2、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高危补助、工龄工资等组成(工龄工资每年增加100元)。 3、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4、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享受100元补助。 5、工作期间,单位提供食宿及被装,每年集中组织一次体检。 6.根据消防员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政府专职消防员采用准军事化和半封闭式管理,实行24小时值守备勤。工作满1年后带薪休假5天,工作满3年后带薪休假10天。 7. 用工期间,表现优异,考核成绩良好,个人能力较强的,可担任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及卫星消防站执勤长,且享有相应岗位津贴。 六、报名须知 (1)应聘者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部队退役人员持《退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地点: ①凤县新建路西段,凤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报名电话:0917-4805119 18392777115(张参谋) ②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宝鸡市西府宾馆大门西),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311室)。报名也可登录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bjzjzx.com),自行下载报名表,通过公司邮箱(pq3658893@163.com)网上提交。咨询报名电话:0917-3658814 3658815; (3)报名时间:2020年 7月 8 日开始,8月31日结束,随时报名、随时入职,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正常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1. 培训期间不收任何费用(体检自费)。 2.如有收费行为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反映。 3.具体事项安排以陕西省凤县消防救援大队通知为准。 消防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凤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7月8日 |